摇滚之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半壶纱ylyynk.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稍微有一点不注意,很快某某人不如谁的文章就传的满天飞。

这种新闻传的多了,影响观众认知,也影响品牌方爸爸的观感。

“老板怎么排都是第一,当然无所谓了。”

“哈哈哈哈。”

助理绞尽脑汁拍了个马屁,引得林轩哈哈大笑。

笑过一阵,他转头看向身旁的唐妍。

只见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不远处的红毯。

双手攥紧成拳,双腿并拢,腰背挺直。

刚才助理说话的时候,她都不笑。

一张脸僵硬的跟打多了硅胶似得。

林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唐妍正在中戏宿舍。

听他说完,整个人都懵了。

什么鬼?

怎么一觉醒来,她就从跟同寝女生吵嘴的女学生,变成了要参加程龙电影首映的女明星。

两者之间的跨度也太大了吧。

“真的要我去吗?”

唐妍赶紧躲进厕所里问。

“参加电影首映总得有个女伴,《白夜追凶》马上要开始宣传了,带你一起出席,正好炒高热度。”

唐妍这才反应过来。

这部剧拍完快一年了,她盼星星盼月亮,终于要上映了。

挂断电话,唐妍立马把宿舍柜子里的衣服都翻出来。

同学以为她犯病了,问她什么情况,唐妍只是得意的笑。

再见了,我愚蠢的同学们。

明天开始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宿舍衣服没有合适的,唐妍打车去奢侈品商店,强忍着肉疼买了件三万多的晚礼服。

等临出发那天,她才接到电话,原来林轩已经准备好了晚礼服。

你不早说……三万多块就这么打水漂了。

来不及生气,她赶紧来到公司。

洗澡,做头发,换晚礼服,化妆,佩戴饰品。

一套流程三个小时才结束。

林轩姗姗来迟,检查完她的妆发,就把她塞进车里开到了大礼堂。

透过车窗,唐妍看到红毯区走来许多明星演员。

都是叫得出名字的,在圈内炙手可热的那种。

这比金鸡奖颁奖典礼来的明星都多吧。

唐妍默默感慨,同时心里愈发紧张。

“不就是走个红毯嘛,你紧张什么?”

车厢一片安静。

愣了半天,唐妍才反应过来,林轩在跟他说话。

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

“能不紧张嘛,这是程龙大哥的电影首映,还是在大会堂,有那么多明星参加,还有那么多媒体……”

完蛋,越说越紧张了。

“放轻松,别紧张,那些媒体主要是来拍我的。”

林轩轻飘飘的一句话,彻底让她不紧张了。

唐妍幽怨的撇了他一眼。

“哼……我知道了。”

“待会儿有记者采访,你知道该怎么说吧?”

“知道,做头发的时候都背熟了。”

“那就好。”

不多时,助理接到通知,把车开了过去。

…………

红毯上空无一人。

那些赖着不走的明星也被赶走了。

清场,代表有重量级嘉宾要来。

一辆新款奔驰轿车缓缓驶来,停在红毯区前。

咔咔咔咔!

所有媒体记者的镜头都转过去。

林轩从车上下来。

脸上一如既往的挂着和煦的笑容。

他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牵着唐妍的手下车。

“林轩!”

“逮到大鱼了!”

“他旁边的女的是谁啊?”

“不知道,看起来还挺亲密的。”

“林轩的女友?他要官宣了?”

数百人的媒体区议论纷纷。

林轩牵着唐妍的小手走上红毯。

刚才还有些紧张,但唐妍很快就适应闪光灯和媒体。

她脸上露出甜甜的微笑,一席红色短裙,修长白皙的大长腿,脚上穿着黑色高跟鞋,落后半步跟着林轩。

俊男靓女的搭配立刻引起现场关注。

不时有记者让他们停下拍照。

林轩本是不耐烦这些的,但为了唐妍和即将上映的电视剧,也只能耐着性子陪她拍照。

唐妍已经彻底放松下来。

她紧紧握住林轩的手,尽情享受属于她的时刻。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换嫁春风

换嫁春风

明春鸢
#日六,中午12点更新,感谢支持正版~#专栏内预收《替嫡姐出嫁之后》求康康呀大学生明遥期末考试结束,熬夜打游戏猝死,穿成了古代安国公府一个庶女。明遥:……还学什么习?娱什么乐?躺着活着不香吗?顶着一张芙蓉面,她混吃等死活到十五,嫡母把她许给了娘家侄子温从阳。未来夫婿年轻俊俏,游手好闲,一事无成,和她正是天造地设、一对儿懒蛋。明遥正准备拾掇拾掇换个地儿躺,突然,嫡姐不要嫡母千挑万选的新科探花了,非要
都市 连载 75万字
穿成太后的侄女

穿成太后的侄女

明栀
预收《公主的野望》本文文案:按照常规套路,太后娘家的侄女进宫为妃,一般没什么好下场。尤其是那种太后和皇帝还没什么血缘关系的。结果没多久姜清漓就发现自己穿进了一本书中和皇帝没什么关系的太后的亲侄女,且即将入宫……姜清漓:...... *萧懿从小就知道,自己未来的妻子会是姜家三房的表妹姜清漓。姜清漓自幼身子羸弱,是个名副其实的药罐子,二人十几年来,鲜少见面。册封在即,萧懿特意安排了一次见面,却发现对方
都市 连载 18万字
做我们这行的最忌讳爱上客人

做我们这行的最忌讳爱上客人

方自在
cp:意外死亡后变成灵魂状态的自恋影帝攻vs被影帝烦死想要赶快“送走”他的遗体化妆师受。(微微微微微微灵异,灵异程度和广东人吃辣水平差不多)※※※※※文案真的好难写,放个开篇的大纲吧↓【开篇大纲↓】凌宸毕业后踏上了考编的春风,成功上岸体制内,成为了xx殡仪中心内一位光荣的……遗体化妆师。某次值夜班时,他接到了一个急活儿,某位“贵客”急着出殡,“贵客”家属出手阔绰,红包给了五位数。这位贵客确实不一般
都市 连载 33万字
御厨传人的小镇饭馆 [美食]

御厨传人的小镇饭馆 [美食]

姜逗
求预收《我靠卖零食闻名全球[美食]》凭借一手好厨艺名扬四海的御厨传人夏小袁意外穿越到现代,原身因过度劳累猝死,留下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家伙。为了照顾两个小孩,夏小袁决定留在海边小镇继续经营姐姐的小饭馆。小饭馆刚开张,客人寥寥无几。后来,小镇上的人们都知道临港老街有一家美味的小饭馆。“我们临港老街的夏记小饭馆比城里的饭馆还要好吃,那红烧肉是真的是绝了,入口即化,鲜香无比。 ”“夏老板,你做的东西实在太好
都市 连载 6万字
替身男友黑化以后

替身男友黑化以后

书了了
【本文文案】【一】邻居嘲笑他愚笨。“她上班前让他等她回来,他就真站院子里等了一整天。”“她气血不足得补血,他割伤自己,真以为把自己的血喂给她喝就有用。”“失忆,没常识,不懂感情,是个傻子。”而她抱着他:“你不笨,只是出过车祸,慢慢教就会了。”他珍惜她,她的爱和陪伴都让他足够幸福。可某个雨夜,她和他正依偎着时,门外有人敲门。他看见她跑去开门,看见她哭着扑入门外男人怀中,哭着拥吻那男人。他惊觉,门外男
都市 连载 8万字
我怎么成了死对头的遗孀?

我怎么成了死对头的遗孀?

故筝
池奚过完22岁生日这天,才发现自己是小说里一个英年早逝的炮灰男配, 这也就算了, 凭什么他的死对头,就能是全文苟到最后的大反派呢? 他决定从明天开始,斗志昂扬,不做炮灰,朝大反派的道路一路狂奔, 谁知道等一觉睡醒,池奚打开门—— 他的死对头温既琛遭人暗算,变回了六岁的样子,可怜巴巴地站在他的门口, 那个衣冠楚楚,软硬不吃,城府深手腕狠的老狗比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面前的没有正当身份的幼崽, 池奚:
都市 连载 2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