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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猎鹰见到地上飞快掠过的野兔,激动地发出高亢尖锐的啼鸣。

野兔吓得后腿乱蹬,快得在地上跑出残影,下意识想要往高坡上跑。

兔子后腿强有力,擅长往上坡跑,又快又稳,能将掠食者远远甩在身后,但不擅长往下坡跑。前腿短,后腿长会叫兔子在下坡时候打好几个滚,不利于甩掉掠食者。

但现在,疯了般拼上老命往山坡上跑的野兔,忘记了掠食者是来自天空的鹰。两头猎鹰支棱起利爪,对准飞快掠过的兔子就探出爪子抓取。

昂!高亢的破空啼鸣,第一头猎鹰的爪子,在野兔的脑袋上方擦过,就差那么一点点距离就挨到。

倒不是猎鹰故意放水,戏耍兔子,实在是头一回捕猎活物,瞄不准距离。

第二只猎鹰身形略为魁梧,一爪出击,精准无误,犹如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勇士。它那锋利的爪尖,带着细密的倒钩,轻易地将野兔整个擒住,随即振翅高飞,羽翼拍打的声响在空中回响。

猎鹰的本能驱使它张开尖锐的喙,于云端之上便开始了对猎物的撕扯品尝。

陈向前急忙举起望远镜,目光如炬,捕捉到这一幕后,不禁惊喜交加,高声呼道“捉到了!这都吃上了?”

李居安见状,连忙吹响口中的唿哨,试图召回那两只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猎鹰。然而,这两空中霸主此刻正为争夺兔肉而上演空中拉锯战,对他的呼唤置若罔闻。

陈向前面露焦急“李哥,这可咋整。这鹰瞅起来,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啊。”

驯鹰人,在驯鹰的时候驯的就是猎鹰不能吃独食,得将猎物完好,完完整整地带回来。要不然猎户还需要猎鹰干啥。

李居安轻吹口哨,口哨声中,两头猎鹰满载而归,嘴角挂着油光闪闪的猎物残渣。他带严厉地责令它们,罚在绳索上站了一夜。

两头猎鹰还不太服气,嘴里叨叨咕咕的,在绳索之上默默站立了一宵。作为贪嘴的小惩。奖惩分明,是他一贯的准则。做错事就罚,做好了就奖赏。

如此奖惩交替间,两人朝着青稞地方向走,三四天过去后,终于瞧见前方的戈壁村落,脚下的平原丘陵大地,也变成砖红色裸岩,正式进入戈壁长廊。

一片戈壁村落出现。他们脚下的土地,由先前的平原丘陵渐渐蜕变,覆盖上了一层砖红色的裸岩,标志着他们正式步入了那辽阔无垠的戈壁。

又一只跳猫子被李居安放出去。

这回,两头猎鹰的抓取动作利索很多,熟练地从空中俯冲下,果断攥取野兔,然后扑扇翅膀,停在李居安胳臂上。

他检查臂膀上还在蹦跶挣扎的野兔,嗯活的。

陈向前眼中闪烁着惊喜的光芒,兴奋地喊道“这不就成了嘛!李哥,你可真是有两下子。才这么短的时间,竟然就驯服了!”

李居安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驯鹰这事儿急不得,绝非短时间内能轻易达成的。即便是捕捉野兔、野鸡这样的基本技能,普通的驯鹰人也往往需要花费一年半载的工夫,才能让猎鹰稳定地发挥出其狩猎的天性。

也正因此,一头出色的猎鹰,其价值才堪比千金,难以估量。

前方不远处,便是鹰屯的赵炮所提及的那片青稞地。据说,那里住着一位老猎户,同样也是鹰屯出身,一位经验丰富的驯鹰师。李居安心生敬意,打算先去拜访这位前辈。

在这片广袤的戈壁区域,几乎难觅他人的踪迹,没有耕田的田地,村落里全是土坯房子,没有年轻人,只有零星坐在门口拄着拐杖的老人。

像是这类老房子,李居安知道,年轻人都去了镇上,城里。留在村里的只有上一辈的老人。要是青稞地再这么荒下去,也没采石场入驻,增加活力,这片村子再过上十几年就要没了。

他几乎毫不费力,就找到了赵炮所说的驯鹰人老赵。

李居安见到土坯房子门口坐着的老赵。

老赵年岁已高,估摸着该是迈过了花甲之槛,背脊微微佝偻,身后负着一只硕大的布袋,一侧肩头还随意挂着个历经风霜的帆布包,显得既实用又带着几分岁月的痕迹。

李居安心知肚明,这样的装扮在当地老人中并不罕见,他们中不乏热衷于山林间追逐野兔、山鸡的猎趣之人。打到的兔子就放到后背的大口袋里。那看似不起眼的帆布包内,则藏着狩猎的秘密,火药与铁砂。

忆起儿时,李居安的思绪飘回了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那时的陆家老爷,同样也是个背着帆布包的身影。那时候陆家老爷还没金盆洗手。他那时候还跟孙为民一起耍,嘴里还编着孙全德扯的顺口溜。

“打着兔,兔喜欢。打不着兔,兔埋怨,兔吃兔肉兔香味。”

彼时,他与孙为民对那顺口溜背后的深意浑然不觉,仅是因孙全德的一时兴起传授,两人便兴致勃勃地哼唱起来,甚至还跑到陆家大门口,向陆老爷子炫耀起这份新得的“才艺”。那时的他们,全然不顾其中含义,每逢喊起,总能惹得陆老爷子与一众叔伯怒气冲冲,追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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