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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夏。

庄斯扬唱完最后一个高音,手在半空中虚划一道,空握成拳,鼓手收尾的镲声适时响起,台下配合地传起掌声与喝彩。

沈遐就坐在离舞台最近的座位,心不在焉地跟着人群拍手。

满堂赞誉之声,其中真心实意能有五分都难说。

这间酒吧刚刚开业一周,选址在上环一处不起眼的街角,客人大多是熟人推荐邀请而来,都知道台上这位“驻唱歌手”实质是酒吧老板,庄家的二少爷。无非是二代闲着没事,投点钱开间酒吧玩玩,还特地组了个像模像样的乐队,大抵是真有那么个音乐梦想,来者都是客,合该捧个人场给份薄面。

庄斯扬凑近话筒,将嗓音压得低沉而富有磁性,咬着不伦不类的英腔,用英文讲了几句,大意是感谢各位前来,祝大家玩得开心,度过一个浪漫的夜晚。

底下又是一片叫好。庄斯扬稍稍抬起下巴,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走下台来。沈遐见他视线在酒桌之间逡巡,抬手举了下酒杯,喊一声:“这里。”

庄斯扬眼睛一亮,向他打个手势后绕去吧台取了一杯鸡尾酒,坐到沈遐对面,额上渗出些薄汗——舞台灯太亮照的,兴致勃勃道:“唱得怎样?你评价一下!我感觉今晚发挥得还可以!”

“挺好的。”沈遐语气诚恳地敷衍他,主要是他不懂音乐。

庄斯扬不放过他:“你详细说说。”

“……”沈遐是真的无话可说。

他耐心有限,打算另起话题。

偏偏有人看不懂眼色,从旁侧突兀地发出一声笑。

是那种从鼻子里嗤的一声笑,像是根本忍受不了这荒唐的话语似的。

而且庄斯扬前脚说完,此人后脚就嗤笑一声,节奏卡得恰到好处,正是冲着这句来的。

于是沈遐和庄斯扬齐齐转头去看。

那桌的客人是单独一个女生,锁骨发,背心长裤,身材健康匀称,肩头圆润好看。没有化妆,清秀长相,一双杏仁眼大而圆,目光却冷硬,直直望着人时带点骄矜的讽意。

不知道庄斯扬被激怒了没,反正沈遐一望见她的脸时,脑内当即闪过一个念头:可能没办法对她生气。

被四只眼睛一盯,女生扬了下眉毛,对沈遐半开玩笑道:“还‘挺好的’?是不是没听过好的。”

沈遐还没回话,他那有音乐梦想的二代朋友就语气糟糕地发问了:“你什么意思?”

女生一直看着沈遐,闻言淡淡瞥他一眼,忽而起身向外走去,途经他们这桌时回答道:“让你认清现实的意思。”

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女生已经长腿一迈,到了舞台上,握着立式话筒喊了几声:“喂?测试下音响。我给大家献丑唱首歌,不介意吧?”

她话音清亮,室内短暂地安静下来,客人们不明所以。

今晚庄斯扬唱完后没有其他演出安排,乐队的人早就散了,在台下喝酒。舞台上大灯也熄了,只有侧边的氛围吊灯散着幽深的暖光。

女生似乎不太在乎这些,微侧着头调整了下话筒高度,唇边溢出一点笑意,没什么人注意到,仅有近处的沈遐在想,她竟然上了台后反而兴奋起来。

庄斯扬方才唱的是近年声名鹊起的一支乐队的歌,明蔚选了同支乐队的另一首,传唱度广,难度更高,挑衅的意图昭然若揭。

但当她第一个字唱出口时,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静默屏息,甚至有轻微的倒吸凉气声。

简直像是音响被修好了一样。

每一个字音轻盈而精准地落在调上,起伏的高低音不费吹灰之力,漂亮的转音和真假声切换,以及她那玻璃般澄澈透明的音色,因清唱而更加显得清晰特别——如同海妖吟唱过往的歌谣。

普通人不了解演唱实力的评判维度,却都生有分辨好听与否的耳朵。

明蔚只唱了半首就结束,酒吧内掌声如潮,远处还有人吹起口哨。

明蔚笑笑下台,去吧台结账,刷卡时侧身看了一眼沈遐这桌。

庄斯扬自知技不如人,神情怏怏地向后靠在椅背上:“她确实厉害,有两下子,但是我没——哎,沈遐,你去哪?”

明蔚刚走出店门几步,就被人追了上来。

她停下脚步,回过头。

“来帮你朋友兴师问罪的?”

沈遐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无奈地笑笑:“没有,他不介意。”

当然,庄斯扬本人到底怎么想,他也不是多么在乎。

明蔚等他下文。

沈遐却罕见地沉默下来。

他出来时跑得太急,酒吧里座位排得紧密,路不好走,现在稍稍喘着气,脑子几乎是空白的。

他母亲执掌星沉集团的影视传媒板块,抱怨过旗下艺人里能唱的凤毛麟角。他急匆匆地追上来,是想问她有没有签公司或是出道计划,可以为她引荐到星沉。

越是被她这么似笑非笑地看着,原本想好的措辞越是变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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