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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

“那天你喝高了,聊这个的时候,你都快趴桌子底下了。”马克俭对顾勇取笑道。

“得,我就是不喝高,也想不出这样的点子。”顾勇也不恼,心里对唐植桐除了佩服还是佩服,人家脑子就是好用,去年占了唐植桐的光,年底也评了一次先进。

“别看着了,搭把手,把这鸡给杀了。我扒只兔子,今儿咱好好喝几杯。”火炉上的水咕嘟咕嘟开着,唐植桐给俩人安排活。

“得嘞,天生劳碌命,做客还得自己动手。”顾勇扔掉手里的烟头,抄起菜刀,准备杀鸡,“三哥,我杀鸡,你拔毛,行吧?”

“你小名叫懒死你得嘞吗?”马克俭吐槽顾勇一句,也没闲着,去正房跟张桂芳拿盆和热水。

“哎,三哥,一会鸡内金给揭下来留着哈。”唐植桐提醒道,鸡内金,很神奇的小玩意,薄薄的一层,治疗小儿积食效果显著,还能治疗一些男青年的难言之隐。

“知道了。”马克俭说话的功夫,顾勇已经下刀,任由鸡血撒了一地,这败家青年,也不知道找个碗接着。

再提醒也来不及了,唐植桐索性当没看见,去“砰”兔子。

街道办徐卉和木材厂张工的兔子还没给,反正唐植桐没许诺,等过阵子再给,更显情意重。

从年前开始砰兔子,唐植桐已经攒下不少兔子皮,每次都绷起来挂墙上晾干。

兔子皮不贵,唐植桐也没打算卖,打算攒的多一些后,找人加工一下,给全家做皮大衣,也省的张桂芳再面对那几张布票犯愁。

十分钟后第二更。

看到大佬们的催更了,下个月尝试日更四千。

如果能坚持住,将不再月票满千加更,不再为盟主加更。

个人业余时间写,速度和时间都有限,且不想随便糊弄,大佬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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