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半壶纱ylyynk.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众会相信,她就是凌驭。

而这应该能抵消她目前的“盛名”debuff。

秦尤快速重新挑了几份男方甜甜蜜蜜原主不冷不热分聊天记录出来,然后开始给她的经纪人发消息,问《不眠城》现在试镜到哪里了,她记得当初的试镜是一连串不同的地址,她不知道现在王导是已经到哪里了。

“《不眠城》?你不是说不打算去试镜吗?”

“你这两天还好吧?还难受吗?”

“哎呀娱乐圈就是这样啦,你也别太在意,黑红也是热度嘛,而且过不久就没人记得了。”

“你好好努力,争取以后演个好角色,就没人在意现在这点事了。”

看着一连串蹦出来并且毫无停止意向的消息,秦尤深吸了一口气。

原主和这个经纪人的对话风格,不像是工作关系,更像是闺蜜。

“试镜地址,能发我一下吗?”

那边输入了一会儿,才发过来新消息。

“试镜已经结束了呀,昨天晚上刚结束x大那边的试镜,你不是对这个剧没兴趣吗?怎么突然又想起来问了?”

“没什么。”

x大。

x大……秦尤看了眼时间,现在是上午十点。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王导用午餐的地点十分固定。

虽然他可能身家上亿,但每天午餐都是固定一个小型汉堡,很无趣,很简朴,很饿人——据说是以前的工作留下来的习惯,金融界的人都不习惯中午吃太多,正餐更是要坚决杜绝,因为会影响下午的头脑清醒度。

她查了下地图,x大附近只有一家肯x基和一家麦x劳有卖汉堡的,如果王导还住在x大附近的话,午餐时间的位置应该很好锁定。

接下来……秦尤看向镜中乱糟糟的自己,接下来她还要换个造型,换个完美符合凌驭模样的造型。

在这点上,她也有优势,她已经看过《名利场》这部剧了,而且看了太多遍,每个细节在她脑海中都清晰无比。

再次提醒,王导作为导演是一个顶级控制狂,剧中的每一套造型都是他亲自同艺术指导与服装敲定的。

凌驭第一次出场时,穿了一条黑裙。

秦尤拉开原主的衣柜,翻找了大半天才找到一条她记忆中出现过的黑色礼裙,这条裙子和前世剧中那条有八分相像。

她换上黑裙,抹上正红的口红,其他部位简单地上了下妆,然后将头发盘了起来,用一根跟筷子没什么两样的细木簪固定,又扯出几缕碎发,最后用粉底将颈上的红痕仔细地遮掩起来。

她现在与“凌驭”第一次出场,已经有七八分相似了,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她这张脸更漂亮。

这一系列动作只花了秦尤不到十分钟,她抓起笔记本,另一只手抓起口罩和墨镜,出门招了一辆出租车。

目标:x大。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4万字
农家小夫郎

农家小夫郎

鱼百百
新文—《农家寡夫郎》下本—《农家小崽崽》戳专栏林渔孤身一人投奔到舅舅家,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干活,饭都吃不饱,整日更是连个荤腥都不见。林渔样貌出落得越发好,表哥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被舅母发现后没两天就把他嫁给了邻村的穷猎户。林渔听说魏青山名声不太好,他也只好认命,原本以为是个凶神恶煞不好相处的,成亲当天看着床边手足无措的俊朗汉子,林渔有些愣神。婚后生活并没有林渔想象中艰辛,起码不用再也填不饱肚
都市 连载 38万字
不可以叫妈妈哦[娱乐圈]

不可以叫妈妈哦[娱乐圈]

卿云艾艾
◎温柔心软·万人迷病美人受X糙汉妻奴醋坛子攻◎【泥塑受!猫塑受!】青梅竹马先婚后爱,娃是捡的,狼崽子小孩哥型,不是可爱型——文案场面已到ovo—— 月栖意身上贴满各种标签。 豪门掌珠、跳级神童、天才演员…… 然而极少人知,名义上由月栖意的长辈收养的孩子,其实是在月栖意身边长大,叫他“妈妈”。 参加一档带娃综艺,录制前,月栖意叮嘱月闻江:“有镜头拍的时候,不可以叫我妈妈哦。” 月闻江七岁,很是沉稳地
都市 连载 37万字
假千金在七零靠签到系统暴富了

假千金在七零靠签到系统暴富了

香芋酥皮
一觉醒来,顾如意发现自己穿成了假千金对照组。 书中,同为假千金,女主识情识趣,知道真相后主动拜别养父母,回到亲生父母家,用稚嫩的双手挑起家里的大梁,上孝病弱父母,下养年幼弟妹,在改革开放后更是靠自己开店开厂,成为改革后第一位身价过亿的女企业家。 女配顾如意则是个反面教材,她贪慕虚荣,知道真相后死活不愿意离开有权有势的养父母家,等真千金回家后又用各种小手段针对真千金,作了一千回死后被忍无可忍的养父母
都市 连载 12万字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木子心
曹胜,一个写网文的老扑街,回到了1997年。这一年,网文还没出现,他有机会做网文鼻祖。於是,他写了一本小说发到网上,从此,他开启了网文时代。他用自己的作品不断告诉大家——网文还可以这麽写。
都市 连载 71万字
我是卷王穿越者的废物对照组

我是卷王穿越者的废物对照组

若星若辰
【恐同笨蛋美人vs阴暗疯批卷王,双穿,晚12点更】5月29号00:00入v~时书一头闷黑从现代身穿到落后古代,为了活命,他在一个村庄每天干农活扫鸡屎喂猪喂牛,兢兢业业,花三个月终于完美融入古代生活。他觉得自己实在太牛逼了!却在河岸旁打猪草时不慎冲撞梁王仪仗队,直接被拉去砍头。时书:“?”时书:“操!”时书:“这该死的封建社会啊啊啊!”就在他满腔悲鸣张嘴乱骂时,梁王世子身旁一位衣着华贵俊逸出尘的男子
都市 连载 1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