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半壶纱ylyynk.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对彩宝耳坠。林之珩听到脚步声,回头看了眼门口,瞧见走进来的汤倩,他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过去。

轻替她戴上。

汤倩不明所以,刚到林之珩身边,就见他拿起其中一只耳坠,弯腰捏住她的耳垂,轻戴完,林之珩欣赏了几秒,转头问老板多少钱,老板抬手比了个数。价格特别公道,甚至可以说物美价廉。

林之珩爽快地结了账,直接让汤倩把另一只也戴上了。直到走出首饰店,汤倩才意识到林之珩给她买了对耳环,她将刚买的咖啡递给林之珩,举着快要化掉的冰淇淋赶紧吃了几口,中途不太确定地摸了摸耳垂上的耳坠,问林珩:

".....你怎么突然跑首饰店去了?”

林之珩喝了口咖啡,轻轻挑了下眉,心想味道还不错。听到汤倩的询问,林之珩睨她一眼,漫不经心道:“你管我?”汤倩眨眨眼,摇头:"怎么会呢,我就是有点好奇。"林之珩哦了声,态度不咸不淡道:"偶然发现的。觉得里头东西挺真,随便逛逛。""怎么,送你一副五百块钱的耳坠就给你感动到了?"

林之珩本来是嘲笑她的,谁知道汤倩摸着耳坠,一本正经地承认:“对啊,我超感动的~”

“我很喜欢这个耳坠,特别漂亮,特别适合我~”

林之珩这会儿是真有点计较了,他瞥了眼沉浸在幸福中的女人,冷不丁地问:"我之前送你几十万的珠宝项链、包包不喜欢?”

汤倩不明所以地摇头,否认:“没有啊,我都喜欢。只要是你送的,我都超爱的~”林之珩看她想敷衍过去,较真儿地问她:"那你最喜欢我送的哪样礼物?"汤倩:“.......”

冰淇淋在阳光下快晒化了,汤倩吃的不及时,奶油不停地往地上掉,还有两滴落在了汤倩的手背。

汤倩连忙从兜里取出纸巾擦掉手背上的奶油,又张嘴咬了几口冰淇淋。直到将冰淇淋吃干净,汤倩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话呢,磨蹭什么?"

本以为躲过一劫了,谁知道林之珩冷眼旁观完她的手忙脚乱,又不依不饶地问:“问你她都拿去卖了

汤倩绞尽脑汁地想了想林之珩这两年都送了些什么礼物,她很想说他送的好几样东西她那时候缺钱,卖了不少奢侈品。

挑选的,而且林之珩结账时,汤倩听到老板说了句:"这耳环很衬你老婆。”当然,她最喜欢的反而是林之珩刚刚送的这对耳环,虽然便宜,但是这是林之珩认真林之珩只是同老板笑了下,没有澄清他们的关系,这种只有你知我知的小秘密让汤倩感到刺激又幸福。

又或者,她的虚荣心也得到了名正言顺的满足。

她比任何人都希望,有朝一日她跟林之珩的关系能够被曝光在太阳底下。不是以那种肮脏的、见不得光的方式,而是以一个合理且合法的方式。可惜,这样的时刻她应该是看不到了。

既然看不到,那就尽情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吧,即便是梦幻的泡影,她也甘之如饴。爱一个人不就是这样吗?幸福与担忧长伴,总是希望快乐的日子长一点,希望两个人不要吵架、冷战,希望永远和睦。

汤倩不想给林之珩送的礼物分一下高低,因为她的心态变了,她无法去追究之前的行为,只能在意当下,所以面对林之珩的疑问,她一脸真诚地解释:"你送的每一样东西我都欢,不管是几十万的包包、项链,还是这对五百块钱的耳坠,我都爱。"喜欢是没有高低贵贱的。喜欢就是喜欢,没有掺杂任何杂质。"林之珩听到汤倩的回答,沉默地望了眼人,没再逼她做选择。中午两人找了家牦牛肉火锅店,找了个靠窗了位置坐下,点了十几道菜。太阳刚好照到窗口,配上热腾腾的火锅,汤倩热得鼻尖冒汗。吃到最后,把羽绒服外套脱掉,挽起衣袖大口大口吃肉。林之珩看她吃得尽兴,胃口也好了不少。

吃完,林之珩在网上查了一下攻略,打算带汤倩去周边转转。吉普昨晚没多大损伤,就车屁股刮花了一道漆,不影响开车。回酒店简单收拾一番,提上箱子退了房间,两人重新上路。车上,汤倩问林之珩去哪儿,他神神秘秘地不肯告诉她。汤倩只好拿手机搜索附近的景点,刚搜到就被林之珩夺了手机,"看什么?到了不就知道了。

"

“别玩手机,看外面的景色。”

汤倩哦了声,听话地扭过头看窗外。

这次林之珩开车,出发前他连了自己的手机,放的全是英文歌。汤倩英语很差,听不太懂歌词。但是有一首比较熟,她听过几次,叫《offthehook》It's you i want

我想要的是你

You keep on driving me crazy

你让我疯狂

Giri let me off the hook teit me

让我摆脱困境的女孩告诉我

Said you need time

说你需要时间

But I wan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忘记亲一下

忘记亲一下

今几
【正文完结】陈郁喜欢上一个人。为此她第101次叹息自己比他小2岁。更难搞的是,他好像一直没有发现自己喜欢他。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大概就是眼睛长在他身上,耳朵也长在他身上。1.普通校园恋爱文2.每晚七点更,周四休-------------------下一本《彩虹焰火》:高中时,成屿是班上最沉默寡言的人之一,宁遥跟他的交集,也不过是发作业的时候催一句。她那时候风光无限,朋友众多,成屿这样平淡安静的人
其它 连载 18万字
我在民国写小说

我在民国写小说

决绝
桑景云穿越民国,成了落魄商人家的小姐,被人堵着门要债。 父亲是个烟鬼,母亲没有主见,底下还有几个半大的弟弟妹妹。 饭都吃不饱的桑景云拿起笔,给自己写出了一个锦绣未来。 阅读指南: 1、种田文,主线是女主写小说,发家致富奔小康,会有家长里短相关描写。 2、民国背景,但文里不会写历史人物,文里出现的人物都无原型,大家当架空的看。 本文将于9.22入V,入V当天更九千,谢谢大家的支持!
其它 连载 50万字
你还有我

你还有我

yes怪
唐忆楠无奈面对现实,敖齐把她搂入怀中,轻轻拍着她的背,哄着她:“你还有我。”
其它 连载 2万字
顶流从拒绝婚约开始

顶流从拒绝婚约开始

公子阎
开局就是亿万家产?还是十几辆跑车那种家境?那赶紧回去继承啊,徐浩都想好怎么做个咸鱼了!但,事情似乎并不那么简单!生活不止眼前的亿万家产,还有远方的婚约!又黑,又胖,还丑!所幸,老爸跟他有个赌约,只要拿下选秀冠军,就可以顺利继承家业!徐浩表示,快扶我起来,我可是有音乐梦想的人啊!
其它 连载 248万字
娇美前妻带娃二婚后[年代文]

娇美前妻带娃二婚后[年代文]

桃吱
【下本写《七零文工团大美人改嫁前夫小叔后》,求个收藏~】沈晚月穿成了年代文中,男主那个早死的表妹。可是剧情却跟小说中写的完全不同,沈晚月根本不是男主的表妹,而是男主在乡下当知青时,结婚生娃后,却又抛弃的那个前妻。前妻投河自尽,沈晚月就替她重活,搜集了资料,带着娃就冲去了沪市。一番交涉后,沈晚月如愿拿到了巨额抚养费,有了一份难得的工作,顺便还找了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二婚。相亲见面那日,沈晚月看到来人满脸
其它 连载 4万字
出宫后的第五年

出宫后的第五年

鸽子飞升
【已完结,有提示是在修文。隔壁离婚之前已开。】 【官配周淮林,he】 平民出身的梁璎,幸得帝王垂青,宠冠后宫。 她陪着魏琰从一个傀儡,走到真正的帝王。为魏琰挡过箭、尝过毒,因魏琰受过刑,被百官骂为妖妃。她以为这是同生共死的爱情,哪怕落得一身病痛、声名狼藉,亦从不后悔。 直到大权在握后的帝王坐在龙椅上,眼里再无以往的柔情。 “朕可以许你皇贵妃之位。” 至于先前说的皇后的位置,他留给了真正心爱之人。
其它 连载 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