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杳一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半壶纱ylyynk.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都城领罚。”

乌力罕在赫连洲面前像被抽出逆骨般温驯,他低头说:“是,王爷。”

纳雷连忙将乌力罕拖走,马车边恢复了平静,林羡玉却还没从乌力罕的一番话里走出来,心几乎要从嗓子眼里冒出来,他无助地摇头:“我……我不知道……”

之前只知一命之恩,没成想,竟隔着国仇家恨。赫连洲顶着难以想象的压力,替他瞒下了男替女嫁这一随时可能引发战争的谎言。

赫连洲望向他,平静道:“我做任何决定都有我自己的考量,与你无关。”

林羡玉低下头。

赫连洲负手而立,看了眼远处西沉的太阳:“落日之前要到下一个驿点,还是出发吧。”

林羡玉这次终于乖了,“好。”

随后又说:“多谢。”

赫连洲没做回应。

林羡玉回到马车里,许久才缓过神来。

夜深了,队伍还在行进,林羡玉掀开帷裳,先是看到了草原上的满天繁星,随后便在队伍尽头看到了赫连洲,赫连洲跨坐在高大的银鬃马上,夜色中,脊背始终挺拔。

林羡玉躺了回去,喃喃道:“他牺牲很多,但我也是无辜的,我难道就该死吗?”

“当然不是,您和王爷都是好人,”阿南替他盖好被子,轻声说:“别多想了,殿下。”

林羡玉闭上眼睛。

可是没过多久,又被颠醒。

他就这样反反复复睡睡醒醒,直到天亮。

哪怕一天休息两次,也救不了林羡玉快被颠断的腰背,隔老远都能听见他的呜咽声,不知道的,还以为马车里发生了什么。赫连洲偶尔经过,冷声说:“安分点,不许哭了。”

林羡玉忍了一会儿,随后哭得更凶。

没一会儿,赫连洲让人送来两条厚实的羊皮毯,林羡玉躺在上面,这才捡回一条小命。

第三天的下午,连羊皮毯都失去了作用,就在林羡玉呜咽着说“我要受不了了”的时候,阿南惊喜道:“殿下,我们到都城了!”

林羡玉立即停止抽泣,豆大的泪珠还挂在眼角,就急匆匆爬到轩窗边,撩开帷裳。

两个脑袋凑在一起,呆呆地看着。

“这……就是北境的都城吗?”

与烟柳画船风帘翠幕的祁国不同,北境是犷悍粗放的,为了抵御风沙,房屋都用厚重的砖石搭建而成,放眼望去,只看到一片黑压压的屋脊。这里不论男女都穿着圆领左衽窄肩的长袍,纹样朴素,花色以深红深绿或者黑白为主,外穿抗寒的皮草马褂或者坎肩,脚蹬长筒皮靴,身上很少有金饰玉石点缀。

市集上还算热闹,有卖铁器的,有酒肆,还有卖杂货的,但是没有林羡玉最爱的布庄和珠宝楼。

“殿下,您看那边!”阿南指向南边。

林羡玉望过去,看到一排白色毡帐。

正疑惑着,纳雷骑马过来,笑着说:“公主受累了,那是毡帐,每当节日时,达官显贵们便会聚到这里,举行各种各样的游戏。”

林羡玉觉得好生新鲜:“我以为北境人都生活在草原上,只住帐子,没想到还有屋子。”

“百年前,北境人的确是顺寒暑逐水草而居,住的都是毡帐。可是天灾频繁,连续几次百年难遇的风霾几乎摧毁了草原上的所有。于是北境先祖痛下决定,带着几十万人南迁至都城,以砖石为屋,养兵轻赋,重农重商,随后州郡纷纷效仿,在草原边界修建城池。晃眼间百年过去,就变成殿下现在看到的样子了。”

林羡玉恍然大悟。

纳雷去队伍前列找赫连洲,林羡玉转头看向远处的市集,心想:这都城虽然比我预想中的好很多,可是比起祁国,还是相差甚远。

听说祁国公主的到来,都城的百姓们都好奇地赶到宫门口,挤在路边看祁国的红顶马车。原本宽敞的街道瞬间变得熙熙攘攘,但林羡玉没有从吵杂的人声中听出欢迎的意思。

有人说:“怀陵王殿下娶了祁国的公主,成了祁国的女婿,那他将来还要领兵南下吗?”

有人说:“这不就是祁国的用心?”

还有人恶狠狠地说:“公主来了也没用!”

乌力罕说的一点都不夸张,何止是西帐营,整个北境的人都不欢迎他的到来。

林羡玉吓得不敢出声,仓惶地看了一眼阿南,阿南也害怕,但还是安抚地拍了拍林羡玉的手。

马车徐徐进入宫门。

喧哗渐止,林羡玉刚舒出一口气,刚想撩开帷裳偷看一眼,就撞上赫连洲的视线。赫连洲站在马车边,说:“下来,随我进宫面圣。”

来到都城之后,赫连洲变得更冷淡了,他好像比林羡玉更不喜欢都城。他穿着一身玄色锦袍,添了几分华贵,脸色却比衣裳更黑,林羡玉根本看不出他的情绪,只觉得害怕。

赫连洲不耐烦地催促:“时候不早了,现在就下车。”

林羡玉还是不敢动,低着头小声咕哝:“你不是说以后…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同时成为仙尊和魔尊的毛茸茸女儿

同时成为仙尊和魔尊的毛茸茸女儿

松风归月
颜素微穿成了仙尊和魔尊的毛茸茸,同时的。原书是一本修真玛丽苏万人迷小说,女主的追随者们遍布整个修真界,而女主温柔善良,除了真男主外一视同仁,平等给与追随者们爱与救赎。其中,为了治愈他们,女主给美强惨仙尊和美强惨魔尊都送了一只毛茸茸。这很合理。但是……毛茸茸其实是同一只毛茸茸,只是拥有影分○身之术。颜素微:一份钱两份工,我警告你压榨员工啊:)不过变成没有灵力平平无奇的毛茸茸后为了赚点粮食钱,颜素微按
都市 连载 32万字
男友是万人迷,而我是路人

男友是万人迷,而我是路人

橘子珩
意识觉醒后,叶寄书发现自己是一本万人迷小说的路人。这本文有攻1,攻2,攻3…等等,数不胜数,但如同被感染摧毁了理智,通通爱主角受爱到如痴如狂。嘘寒问暖、强制占有、暗地尾随……想要的风味都有。然而他本人却连炮灰攻都不是,就是个狗血虐恋三角恋多角恋中的激情调料包。他的存在价值,就是让主角受在面对众攻的追求时,冷冷地说上一句:“他是我男友。”多么拉扯钓系,还增添了几分刺激。对叶寄书来说,简直打开了新世界
都市 连载 29万字
都市之最强狂兵(又名:都市狂枭 主角:陈六合)

都市之最强狂兵(又名:都市狂枭 主角:陈六合)

大红大紫
陈六合,国之重器,猛虎出笼!亦正亦邪的他注定有着无法平淡的命运!身负枷锁执掌生杀命轮!他身立潮头一生高唱大风!只装最牛的逼,只踩最狠的人!他一生辉煌,彪悍铸就..
都市 连载 1669万字
菟丝花

菟丝花

糯米词
旋婳是朵菟丝花。每一个见过她的人都这样说,谁叫她木讷乖巧,漂亮娇怯,只能攀附男人生活。林永言也这么认为。所以,为了接近这朵菟丝花,他杀掉了她的邻居。搬入她隔壁时,他遇见她——漂亮柔弱的女孩抱着一箱快递,不小心露出腕间的勒痕,又匆忙掩去。一看就是被家暴丈夫虐待。旋婳抬起头,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蓄谋已久的男人终于找到理由露出獠牙:夫人,你想离婚吗?既然都是攀附,为何不换一棵大树?……半个月后,旋婳的老
都市 连载 17万字
大美人错嫁当军嫂[七零]

大美人错嫁当军嫂[七零]

春池星
【连载中《穿书七零怀了大佬的崽儿》好看!】=====本文完结、以下文案:=====漂亮系花苏蕊穿到年代文里,记起原主被远“嫁”到贫苦山区饱受折磨而死。作为注定被烂桃花折磨的女配,苏蕊不愿意做炮灰,苟到现在她只有两个愿望:一,娶个上门女婿。二,做小坝村最有种的女子。为了不被后妈嫁给武疯子,她暂时把她的种收了收,识时务地答应继姐与笔友相亲。继姐能给她介绍什么好人?劳改犯啊!于是别人是网恋她开始了孽恋。
都市 连载 8万字
仙君今乘幻电来

仙君今乘幻电来

鳄人行山
【暂定隔日更】1.世人皆知,唐却尘是个混账东西。出身仙门,却和野鬼厮混,后来捡了几个妖魔鬼怪为徒,只为把他们献祭禁阵。这人混账了一辈子,最后众叛亲离,轰轰烈烈地把自己作死了。千年之后,唐臾睁开眼,看到满街机械怪人,奇装异服,如百鬼夜行。唐臾心安理得:我懂,下地狱是我的宿命。2.宙城最牛逼的那个机械师是个怪咖。传闻说,他用机械渡人无数,却绝不改造自己的身体。素面原身,与这时代格格不入。曾有人问他为什
都市 连载 4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