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大米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半壶纱ylyynk.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样,人们依然认为丹尼尔应该对侯爵感恩戴德,因为要不是侯爵的宽容,丹尼尔这样的卑贱丑陋的半兽人早就该去死了。

人很难摆脱社会对人的影响。

因此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连曾经丹尼尔都忍不住如此认为。

可是他时常还是会感到委屈和不解,并不是他想作为半兽人出生的,也不是他希望被大家排挤的。为什么只有他天生就卑贱不应该得到爱,应该去死呢。丹尼尔不理解,也没人在意他理不理解。在日复一日的磨练中,他变得强大,令人恐惧,他游走在人类的边缘地区,获得了侯爵馈赠的短刀,日复一日的帮助侯爵清除异己。

因为这是丹尼尔想要证明,他并不卑贱,他和人一样会感恩拥有同样的品德。

但他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

即使他完完全全的感恩着‘恩人’,听着‘恩人’的吩咐,人们也并没有因此高看他一眼,对于他的议论从卑贱恶心,变成了冷酷、无情,果然是兽人啊,那种生物改不了血腥的本性。

丹尼尔往往会忽略这些声音。

他认为自己在做对的事情。

大概是...对的事情。

约翰逊是骑士家族,世世代代都会出现品德高尚的骑士,约翰逊成员把骑士的美德挂在嘴上,人们都赞口不绝。丹尼尔同样学习了这些品德,他认为自己同样应该被赞口不绝。

但....没有什么都没有。

在某一天的清晨,阳光洒下来后,坐在尸体旁边鲜血淋漓的丹尼尔突然觉得,他究竟为什么一定要得到旁人的称赞呢,为什么要被赞不绝口。

或许他生来就属于兽人。

他应该回到兽人那边。

当然了,如果有人认为他做得好,把他喊回去的话,他也不是不能回到人类这边。

这么想着,丹尼尔在清晨什么都没带的离开了侯爵的封地。

他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远很远,但谁都没有发现他的消失。

直到侯爵需要杀人,他才恍惚想起,自己还有把利刃。而利刃早已不知所踪。

兽人们会接纳丹尼尔吗?

不会的,就像人类厌恶兽人一样,兽人同样厌恶人类,半兽人作为夹在两者之间的产物,不管在哪边都不受待见。

找到兽人又被兽人狠狠排斥,差点被杀死的丹尼尔像条灰溜溜的狗,试图回到没有杀死他,他应该感恩戴德的侯爵身边。

然而这一次......

他得知了真相。

逃跑过一次的丹尼尔,已经不再是侯爵心中可以放养的好狗、利器,而是随时准备噬主的东西。因此侯爵请来法师以血缘施展魔法,在丹尼尔迷茫不知所措的目光中,用得意洋洋的口吻,告诉了丹尼尔真相。啊.....原来我的所有痛苦都来自于这个人。那时丹尼尔这么想着。

原来我不应该对这个人感恩戴德。

所以.....丹尼尔在法师施法前,杀死了法师,在侯爵惊恐的尖叫下,从威尔逊的阴霾中逃向外面的世界。就此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

他不喜欢肉类,因为那是兽人喜欢的食物,他不喜欢蔬菜,

不喜欢面包,因为在兽人口中,只有人才会吃这些软绵绵的东西。

"我应该叫什么呢。"丹尼尔说完自己的经历,面上一片平静。

他淡淡的说着:“不管是人类和兽人都会喊我杂种,而我称呼自己为丹尼尔,也只是证明我是侯爵忠诚的狗。丹尼尔在人类社会中的意思,译为:一个忠诚的士兵。

连名字都是忠心的丹尼尔,还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连丹尼尔自己都不知道。

因此他憎恨听从他人的命令,憎恨一切盯着他看的人,

憎恨使他听话的秋白露.

是的,他应该是憎恨她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

他都应该憎恨她。

恨她,让自己变得如此软弱,心心念念都是她的身影,恨她一举一动动影响着丹尼尔的言行举止。他太恨她了。

恨到,想到恨这个词心脏都在发疼。或许他注定是某人忠心的野狗。

“好名字诶,丹尼尔。”

“什么。”

丹尼尔听到秋白露的声音,感到一阵错愕,难以置信的抬起眼睛,里面仿佛闪烁着水光。似乎没想到秋白露会说出这样的话,连呼吸都变得急迫。

然而面对丹尼尔的神情,感知能力并不差的秋白露却像没有察觉到一样,继续道:“忠诚的士兵,并没有说要忠诚于谁吧,忠诚于自己也是可以的,丹尼尔为自己取了个好名字呢。”

因为忠诚于自己,所以会不甘心、会想要得到荣誉,因为还没有麻木,所以会想要逃离,因为渴望着爱,因为配得感,所以选择了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尽管过程非常痛苦,但丹尼尔从来不是什么忠诚于某一个人的士兵。

“你一直都在忠于自己哦,丹尼尔。”秋白露肯定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住在凶宅的男朋友

住在凶宅的男朋友

星棘
【不v,隔日更】【公告:宝子们,我发现自己在日更的情况下会潜意识拖慢节奏,为了改掉这个毛病,现在决定调整为隔日更,用多一天的时间来思考、精简剧情。这种更新频率对追连载的读者可能不太友好,介意的宝可以等完结再看,我会尽量在8月前写完,不会拖太久的,感谢大家的喜爱和支持(鞠躬)】-郁桉工作三年,攒钱买了套房。房子是凶宅,因为死过人,所以价格很便宜。郁桉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从小到大什么都不怕,唯独怕穷。看
都市 连载 11万字
万人迷女主的前夫们

万人迷女主的前夫们

雁两行
三月后,姜稚鱼便要成亲了,她的夫君是剑宗执剑,他们两情相悦,般配无二。 只是那晚,她等来的不是她的夫君亓官绥,而是那位被赞为瀛洲仙露的容家少主——容絮。 …… 失去了所有庇护,姜稚鱼被困在东璃,日复一日,姜稚鱼不明白,为何有人会这样恨她却不直接杀了她。 她茫然地伏在地上,听到男人在她耳边一字一句柔声说道:“因为我要你活着,你每痛苦一分,我便快活十分。”“姜稚鱼,我见不得你好。”后来,她明白了,是她
都市 连载 9万字
六零之嫁给女主的厉害堂哥

六零之嫁给女主的厉害堂哥

雪耶
一觉醒来,姜黎黎穿成一本年代文中,给女主下药,最终落得下场凄惨的炮灰女配…… 好消息,女主没中药。 坏消息,她自己中药了。 姜黎黎踉跄的躲进一个房间,没事,她还能抢救一下……
都市 连载 22万字
日落后的蓝色时刻

日落后的蓝色时刻

严雪芥
天快要暗了,我们先别开灯吧。-陶茹之多年后重游濑户内海,只不过多年前和家人,现在是和男友。男友拉着她参观当地的心脏音博物馆,迄今数万旅客的心跳声被储存在馆内。在这其中,陶茹之看见了林耀远的名字。她记下他的心跳档案编号,背着男友进入视听室,戴上耳机。落地窗外,大海逐渐风平浪静,暗涌在水底,也在她耳朵里。档案里还记录了一条留言——“陶茹之,这是我想你时的心跳。”他总不肯叫她姐姐,和多年前刚来家里时一样
都市 连载 23万字
醋精成了狗

醋精成了狗

冬日牛角包
文案一高中三年,陆骁稳居年级第一,林浅语稳居年级第二,两人同一班级,前后桌的位置,高三整整一年,一句话都没说过。时川一中,人人都知道,陆骁和林浅语是死对头,所以对陆骁进了林家公司,还是给林浅语当助理这件事,都惊掉了下巴。高中同学聚会上,有人想巴结林浅语,凑到她跟前说陆骁坏话,“他那个时候不是傲得很,你和他说话,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现在不照样给你打工。”陆骁恰巧经过,慢悠悠对那人道,“那个时候年纪小
都市 连载 13万字
夫人她来自1938

夫人她来自1938

卖乌贼的报哥
沈佳音出身锦城名门,无奈生逢乱世,命途多艰,最终以身殉国。一朝穿越重生,却发现自己竟然身处百年之后的盛世,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十八线女艺人,本是豪门千金却爹不疼娘不爱,还有个对自己厌恶至极的隐婚丈夫。对此,沈佳音不怎么在乎。生在这样一个好时代,不闯出点名堂都对不起老天给自己的厚爱!她开武馆,力求上可保家卫国,下可强身健体。她投身慈善,立志让每个人有饭可吃有衣可穿有病可治!她致力于教育,因为孩子是祖国
都市 连载 6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