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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很多弱点,心肺脾脏,脑袋,胸膛。甚至连名声和权力都可能变成环在脖颈上的绳索。

比起什么都抛弃的恶人来说,秦越最喜欢有家室的人了。

方启航方大人年四十又二,为官二十余年,孩子也早已成家立业,哪怕倒霉被派去淮南当差,也好歹苟回来一条命,甚至还比离京时胖了一圈。

听说他的孙儿已经会走路了。

秦越可没想把小孩子当把柄,他那个“引以为傲”的儿子就很不错。年纪很合适,性别也很合适,甚至身体健康没什么臭毛病,用来威胁最合适不过了。

方启航已经趴在了地上,头也不敢抬,豆大的汗珠汗湿了后襟,“犬子难当大任!请陛下三思啊!”

秦越已经见过无数人的后脑勺了,笔直或是狼狈地垂下,仿佛面前是洪水猛兽。

怎么会觉得她可怕呢?她明明最和善不过了,不仅朝臣觉得她温吞连后妃也觉得懦弱。况且他犯了这么多条她的大忌,还试图浑水摸鱼将捅出的篓子轻轻翻篇,秦越还让人给他看茶呢。

她其实很少逼人下跪,都是她还没说什么话呢,膝盖一弯噗通就跪下了。

杀的人多了就会这样。第一次会觉得恐惧,一而再再而三,会担心自己被炙手可热的权势吞没。到了最后反倒生不出什么情绪来了,看谁都像砧板上的死鱼。

秦越属实有点厌倦。

方启航正摆出她最不耐烦的姿态,不停地在地上磕头:“请陛下收回成名,犬子年纪尚小,出门连狗都害怕,怎么能去边关犒劳将士啊!”他的额头嗑出了血。

秦越笑了一下,方启航倏然噤声。

“不用担心,朕会派人护送他的,就像当初护送方大人去淮南一样,”她似乎在咀嚼从角落里拖出来为数不多的回忆:“尚方宝剑,御赐金牌,三十禁军……朕觉得三十有点少了,五十如何?子继父业,听上去不是很风光吗,哈哈。”

听起来,她在试图让话题变得轻松一点。

方启航惊疑不定,他张开已经干裂的唇:“我……”

秦越又道:“犒劳将士不必小方翰林亲自出马。”她的语气意味深长,“方大人也知道,淮南那地方和羌族靠得很近,弄不好也不小心染上了茹毛饮血的习惯呢,啧啧,小方翰林要是误入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

方启航浑身一颤:“够了……”他的喉咙憋出了几声嘶哑不成调的痛苦呻吟,虚弱地哀求:“够了,陛下,别为难我的孩子,我招,我什么都招……”

秦越哼出一句鼻音:“嗯?你招什么?你又没犯错,朕只是在提拔你们而已。”

方启航心知肚明。对于一个小小的翰林来说,确实是天大的机遇。和淮南候同去监军,有了地头蛇坐镇,淮南固若金汤,他又能有什么危险?顶多在路上吃点苦头,就当镀金,回来后风风光光,三个月顶别人三五年。

道理他都懂,他舍不得。

镇南王和皇帝都是危险人物。他不忠,但他发誓自己从未叛君。之前在太傅手下,起码明面上也是靠近皇帝的。

他像是一下子老了好几岁,缓缓吐出一口浊气:“臣在淮南酿成大祸,罪无可恕,但犬子对此并不知情。请陛下网开一面,恩许臣戴罪立功。”

秦越没有说话,他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讲下去。

“臣初至淮南,便觉得当地风俗奇异。淮南人喜欢将牛骨羊骨做成手串,悬挂于门户之上,称此可消灾解难,躲避灾祸。”秦越的面色不辨喜怒,他喉咙发紧,加快语速讲了下去,“因为有些水土不服,臣时常出入医馆,某次会诊时——

初到淮南,他闹了好几天肚子。当地的巫医脾气古怪,不愿上门医治,他只好忍气吞声,憋着一肚子气跑去医馆排队。淮南的医馆不管大小,都会设一个特别的拉着黑色帘子上面悬挂羊骨的医治点,这块地方往往位于角落,一般人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他不是不好奇里面到底放的是什么。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不会轻易去掀帘子,有时候等得急了也会胡乱猜测里面的东西,也许是长了犄角的小儿,也许会是得了痔疮疼得冒血的老汉。他的“运气”一向很好,那天风吹过布帘,羊骨做成的风铃发出咚咚的声音,他看到了里面的东西。

一具溃烂的人形。肿泡布满全身,不停地溃烂又不停地重新翻滚起来,像是一锅加了酱的羊肉,上面泛滥的油光如同一粒粒大小不匀的眼睛。细小的呓语宛如磨牙一样从裸露在外的牙床挤出,“丰月仙……”

“吱嘎。”牙齿撞在一起。

“丰月仙……丰月仙回来了……”

“吱嘎。”

他被吓得心脏骤停,走出医馆时摔了一跤都顾不上,活像身后有鬼似的回了县衙。

从那以后,他对传说中的“丰月仙”上了心。丰月仙是淮南本地的一位仙人,仙人这个说法还有待查证,不过在更加古老的习俗之中,祭拜丰月仙是一年之中相当重要的祭典,甚至城外还有一座丰月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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